湖南人大微信公眾號二維碼 —分享— (2013年1月22日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) 免去: 李曉龍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; 周召雄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。 來源:本站原創(chuàng) 作者:陳柳 路標(biāo) 編輯:redcloud
湖南人大微信公眾號二維碼 —分享— (2013年1月22日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) 免去: 李曉龍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; 周召雄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。 來源:本站原創(chuàng) 作者:陳柳 路標(biāo) 編輯:redcloud